合肥創(chuàng)新科技園配套食堂招租公告
項目名稱 |
合肥創(chuàng)新科技園配套食堂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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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4HCFCA0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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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工科同道產業(yè)園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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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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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
合肥工投工業(yè)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 聯(lián)系方式:0551-6518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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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12月21日9:00始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 2.網絡一次性報價期:2024年12月31日9:00至10: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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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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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
所在層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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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創(chuàng)新科技園配套食堂 |
第1層 |
鋼混 |
約841.79 |
5 |
11.111628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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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坐落位置:合肥市肥西經開區(qū)江淮大道與蘇崗路交口合肥創(chuàng)新科技園B-17#附屬樓1樓。 2.標的權屬情況:該標的有土地使用權證,無房地產權證。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其他情況:水電已通,不具備開通燃氣條件,如未辦理相關法定審批手續(xù)不得使用明火,使用時須配備相關消防設施。經營食堂所必需的排煙系統(tǒng)、餐桌椅、炊具灶具等其它各類設施設備均由承租人自行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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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租賃用途為園區(qū)配套食堂。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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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租金每12個月支付一次,租期內租金有遞增,第一年租金為成交金額,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先支付后使用。鑒于承租人使用標的需進行必要的裝飾裝修,本項目給予承租人一定幅度的租金優(yōu)惠,即減免第一年租金的50%。 2.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6個月的租金總和,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合同簽訂前)以銀行轉賬形式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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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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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聯(lián)合體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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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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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位置、范圍、面積和現(xiàn)狀等并認可租賃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以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成交后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租。 4.租賃期內,承租人需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承租人須負責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自覺接受、配合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5.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賃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9.承租人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持證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餐飲服務衛(wèi)生許可證、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健康證等。 10.承租人需維持租賃范圍及其周邊環(huán)境的衛(wèi)生、清潔和整齊。嚴格按照國家質量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做好從食品驗收入庫、領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飲具的清洗消毒、人員的衛(wèi)生健康和環(huán)境的衛(wèi)生等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11.承租人對委托方提供的硬裝設施、場地有使用權,并負有保管責任,如出現(xiàn)人為損壞和遺失的,須按價賠償。 12.承租人應嚴格遵守相關食堂運營管理規(guī)范要求,并建立各類應急預案。 13.委托方收到租金次日起10日內,向承租人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14.物業(yè)費標準為3元/㎡/月。承租人須配合園區(qū)物業(yè)工作人員工作,及時繳納物業(yè)費。 15.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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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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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網絡一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競價系統(tǒng)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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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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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庫登記 |
符合本項目對意向承租人的資格要求,并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的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fā)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tǒng)一認證中心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s://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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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登記 |
1.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hfztb.cn),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項目分別進行登記。 2.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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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交納 |
1.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匯入項目對應賬號足額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xiàn)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號如下:
2.交易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須登錄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tài)。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電話(0512-58188516)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tǒng)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xiàn)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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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競價 |
1.交易保證金狀態(tài)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tǒng)”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guī)則詳見《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1)。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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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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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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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fā)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fā)布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領取成交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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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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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705。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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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2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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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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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該公告內容為租賃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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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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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朱緒玲;聯(lián)系電話:1525514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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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庫登記 |
聯(lián)系電話:010-86483801轉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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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李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918、66223665(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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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
0512-5818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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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圖一: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二:標的內景(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坐落于 間 數:
建筑面積: m2 租賃用途: 園區(qū)配套食堂
乙方使用租賃房屋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 年整。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一)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 元),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以銀行轉賬形式交付給甲方。
(二)如乙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fā)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不計息退還乙方。
(三)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滯納金等),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首年租金為人民幣 (¥ 元);遞增情況: 租期內租金有遞增,租金從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5% 。
(二)乙方將租金交至甲方指定的賬號(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首期租金,計人民幣 (¥ 元)。租金每 12 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 10 日前向甲方支付。鑒于乙方使用標的需進行必要的裝飾裝修,本項目給予乙方一定幅度的租金優(yōu)惠,即減免第一年租金的50%。
第五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 14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三)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一)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14 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甲方。
(二)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三)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四)甲乙雙方現(xiàn)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條:裝修改造
(一)房屋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鄰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jiān)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二)如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三)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xiàn)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甲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四)甲方按現(xiàn)狀提供租賃房屋現(xiàn)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jiān)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出售房屋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huán)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xù)。
(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yè)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四)乙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yǎng)、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jiān)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和法律規(guī)定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甲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六)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乙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xié)調好與其他業(yè)主以及物業(yè)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yè)開發(fā)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或賠償: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與他人合作經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30 日的;
3.欠交各項費用達人民幣 伍萬元整 (¥ 50000 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 1000 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
(二)甲方未及時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維護,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三)租賃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提前 14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叁萬元整 (¥ 30000 元)。
(四)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第1、4、5、6項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壹拾萬整 (¥ 100000 元)。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三)租賃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四)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足外,每遲付一天應按4倍的一年期LPR利率標準承擔違約金。
(五)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租金標準支付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房屋占用損失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 10000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六)乙方承租期內發(fā)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納。
第十三條:乙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fā)生因乙方經營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以及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fā)消防安全事件處置操作失當等情形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乙方重大違約行為,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做好自身安全防護、遵紀守法,要求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乙方人員在租賃期間的所有安全義務均由乙方承擔并解決,乙方員工或其他第三人如發(fā)生任何的人身傷害、財產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最終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租賃房屋的用途為園區(qū)配套食堂,不得用作他用。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向 合肥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地點: 。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執(zhí) 伍 份,乙方執(zhí) 貳 份,相關部門備查 壹 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公民身份號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廉政協(xié)議
廉 政 協(xié) 議
為促進雙方誠信經營、廉潔從業(yè),防范商業(yè)賄賂,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 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 (以下稱甲方)與 (以下稱乙方),特此訂立本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禁止商業(yè)賄賂行為的暫行規(guī)定》、國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
(二)嚴格執(zhí)行 的合同要求,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
(三)在業(yè)務活動中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公布舉報電話,監(jiān)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五)發(fā)現(xiàn)對方在業(yè)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情節(jié)嚴重的,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 報、建議給予處理,并有權要求告知處理結果。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響相關業(yè)務公開、公正、公平性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參與任何 形式的賭博,嚴禁通過賭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財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乙方有股權關聯(lián)的企業(yè)兼職,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經濟 活動。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乙方購買房屋、汽車等物品;不得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乙方 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續(xù)費、加班費、咨詢費、勞務費、協(xié)調費、辛苦費等各 種名義給予或贈送的錢物。
(七)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接受乙方給予或贈送的干股或紅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個人的名義向乙方推薦設備、部件等供貨商以及其它合作單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可能影響相關業(yè)務公開、公正、公平性的宴請及娛樂活動。
(四)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為甲方提供與工作無關的房 屋、汽車等。
(五)乙方不得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合同中的質量、數量、價格、工程量、驗收等條款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續(xù)費、加班費、咨詢費、勞務費、協(xié)調費、辛苦費等各種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給予或贈 送錢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干股或紅利。
(八)乙方須按 專項紀檢監(jiān)察工作組(如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xié)議第一、二條規(guī)定。甲方按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甲方投訴聯(lián)系部門:紀檢監(jiān)察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5181997。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xié)議第一、三條規(guī)定。根據具體情節(jié)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處理辦法:
1.全額收取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追究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3.終止或解除雙方已簽訂的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合同;甲方作出的處理意見,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額返還通過不正當手段從甲方獲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雙方約定本協(xié)議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負責監(jiān)督??捎杉追交蚣追缴霞墕挝坏募o檢監(jiān)察部門約請乙方或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 監(jiān)察部門對本協(xié)議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協(xié)議規(guī)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
第六條 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合同項下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第七條 本協(xié)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項目經辦人:
合同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二
送達地址確認書
本人(本公司)確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因履行合同發(fā)生爭議引起訴訟、仲裁時,以下地址作為合同相對方、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等郵寄送達有關通知、相關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
送達地址:
收件人:
聯(lián)系電話:
若上述送達地址、收件人、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在該變更發(fā)生的3日內通知合同相對方。
本人(本公司)認可:如因本人(本公司)提供的上述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合同相對人、本人(本公司)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通知或相關法律文書未能被本人(本公司)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對確認人告知事項:
1、確認人拒絕提供自己的送達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戶籍登記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為送達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工商登記或者其他依法登記、備案中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
本人已充分閱讀本送達地址確認書的所有內容,并保證上述地址準確有效。
蓋 章 :
確認人:
聯(lián)系方式: